科室职责
(一)规划科
1.牵头研究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,统筹各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的调研和编制工作;
2.负责各项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评估,建立规划监测机制,制定评估指标体系,通过中期检查、专项督查等方式推进落实评估实施成效;
3.分析学校资源现状与需求,优化资源配置方案,对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质量与成效等进行定期研究,提出建议方案,为校党委提供决策依据;
4.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政策、发展趋势及标杆院校动态,形成专项分析报告,为学校发展提供策略建议。
(二)项目科
1.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(发改委、教育厅等)沟通协调,争取各类项目建设资金(包括中央预算内资金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、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基建项目和中央支持地方专项资金项目等),完成项目申报各项工作;
2.负责组织、实施各类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(含可研报告等)的编制、论证、评审及报审等工作;
3.负责学校各类建设项目的进度监控,执行过程中的协调以及后期绩效评价等工作。
(三)合作共建办公室
1.与教育部指定的对口支援高校开展受援工作规划、协调、落实及质量评估;
2.与新疆和田学院、喀什大学开展对口支援工作规划、协调、落实及质量评估;
3.深化拓展合作共建高校网络,构建多层次校际协同体系;
4.教育部“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”的协调、推进与落实;
5.教育部“援疆博士师资计划”的协调、推进和落实;
6.推进校企和校地合作,拓展资源渠道,管理战略协议,监督实施成效。
(四)综合科
1.教育事业综合统计、分析及数据报送;
2.各学院自主拓展的非学历教育项目(除继续教育学院负责项目)的立项审批和过程指导;
3.部门的经费预算、财务报销、固定资产、安全生产、保密、档案等日常工作。